朝阳市总工会机关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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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朝阳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地方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朝阳市委和辽宁省总工会领导。


朝阳市总工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省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协助各县(市)区委管理县(市)区总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统筹和规划。

(四)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参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拟订我市工会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建会建家、民主管理、集体协商、职工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教育、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职工服务帮扶工作。

(六)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推荐、管理和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全省五一劳动奖的推荐、管理和市五一劳动奖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构建工会立体经审监督体系,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及指导全市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八)负责工会网络建设、信息综合、舆情研判、网上引导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负责工会联系社会组织、维稳和信访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朝阳市总工会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负责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的部署、协调、督查工作,负责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和全市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文件和相关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信息、统计、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行政资产管理、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市总工会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队伍建设、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和机关文化建设等工作。

(二)组织和基层工作部

负责研究、拟订工会组织制度和领导体制,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会议有关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负责指导大抓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拟订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推动开展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三)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

负责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拟订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工会职工宣传和教育工作规划,负责指导推动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研判职工意识形态工作,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研究、拟订全市网上工会建设工作规划,负责全市工会系统信息网络的技术指导和管理,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网站和数据库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总工会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负责工会网上舆情分析和网上舆论阵地建设,负责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研究、拟订工会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统筹推进全市工会数据库建设和管理,负责市总工会网站内容的审核及管理工作,指导工会新媒体工作。

(四)权益保障部

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处理等涉及职工和工会的政策,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负责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研究提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五)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劳动模范工作办公室)

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参与研究、拟订涉及安全生产的政策,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基层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教育培训和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指导职工技术创新、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劳动竞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劳动模范管理和待遇政策,承担全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的推荐、管理工作,负责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市五一劳动奖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六)调研督查室

负责工会工作重要理论政策的研究工作,负责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大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会议文件及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工会重点工作的调研和督查工作,负责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重要文献、情报、资料的研究与编发工作。

(七)女职工部

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政策,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研究和指导女职工组织建设,推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参与对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

(八)财务部

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工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对各级工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编报市总工会本级预决算和审批县(市)区总工会的预决算,负责拟订市总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指导监督财务工作,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负责管理机关财务核算工作。

(九)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章制度,指导全市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总工会以及市直基层工会财务预决算及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全市工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资产监督管理部

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按权限审核或审批地方工会资产处置事项,指导全市工会企事业改革与发展。

(十一)法律与社会联络部

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基层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确认工作。负责协调、监督工会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负责市总工会及指导各级工会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信访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承担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产业联合工会

在市总工会的领导下,负责市直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金融、商业、粮食、物资、外贸、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房地产、建筑、机械、矿山等产业行业工会工作的联系、协调和宏观指导,具有工会组织的全部职能。